关于“04规则”补考相关事宜的提醒

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期规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04规则”进行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补考将于2013年7月1日停止。需参加“04规则”补考考生应根据上海海事局公布的考试计划及时报名,珍惜每次补考机会:
1、按04规则进行初考的考生,自”11规则”生效之日起至2013年7月1日,至多可进行5次补考报名。补考次数以报名参加考试的期数为准进行计算(即同一期同时报名参加理论考试与实操评估,只计为一次)。考生在我局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报名时,系统会提示的剩余补考次数。
2、2013年3月至6月,每月都针对社会船员安排了“04规则”补考。具体报名、考试时间详见2013年上半年上海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统考各期考试安排表(http://222.66.10.88:9080/hcdzsb/gonggaolan/gglListAction.do?method=querybyid&dzsbcygglQO.cy_lsh=20121211026):
期数 理论考试时间 评估考试时间 考点 报名时间 备注
02130101 2013.1.22-1.25 2013.1.16-1.17 上海/武汉 2013.1.5-1.8 04规则
02130301 2013.3.12-3.15 2013.3.5-3.8 上海/武汉 2013.1.29-2.17 04规则,不限考位
02120302 2013.3.12-3.15 2013.3.5-3.8 上海/武汉 2013.1.30-2.17 11规则,不限考位
02130401 2013.4.16-4.19 评估时间另行公布 上海/武汉 2013.3.19-3.24 04规则,不限考位
02130501 2013.5.14-5.17 评估时间另行公布 上海/武汉 2013.4.23-4.28 04规则,不限考位
02130601 2013.6.25-6.28 评估时间另行公布 上海/武汉 2013.5.21-5.26 04规则,不限考位

每期考试报名截止后,由上海海事局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理论、评估考场,可能将根据补考人数的变化微调相关时间信息,请及时关注电子申报系统公布的信息。
3、2013年3月至6月,在校学生按04规则进行的补考报名向所在院校提出。院校在每月社会船员补考报名截止日之前将当月学生报名情况汇总至上海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由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理论、评估考场,即考点可能不一定能设在本校。
4、2013年3月至6月,按04规则进行的补考的考生对每期报名人数不做限制。请各考生注意每期补考报名、考试时间,珍惜每一次补考机会。


供稿:管理员
更新日期:201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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